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21〕4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41号)精神,为做好崇阳县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2025年度崇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服务内容主要为机耕作业,机插秧作业,无人机飞防、飞播,机收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数量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服务公司等。
遴选数量:崇阳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不低于10个(对于已在名录库的主体直接确定为实施主体),同一环节服务主体不得少于3个。
二、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取得驾驶资格证1年以上,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服务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拥有可提供相应服务的机具:如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等且加装北斗高精度农机专用终端;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能力;
5、相应服务机械购置了农机互助保险或其他商业险;
6、同意在我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等;
5、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遴选
由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我局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遴选结果
经专家遴选评审后,评审结果在我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发放通知。
四、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2日(法定工作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五、报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发展大厦25楼2508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涵 联系电话:17771519037
附件:1.2025年崇阳县农业农村局社会化服务遴选标准/upload/202508/20250829155019_8656.xlsx
2.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书/upload/202508/20250829155032_2719.docx
3.专家评审团名单/upload/202508/20250829155045_0688.docx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