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CHONG YANG XIAN NONG YE NONG CUN JU

2025年崇阳县天城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询价公告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10/23 16:58:50 浏览次数:4次 上载人员:农业农村局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崇阳县天城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含岩土、混凝土乙级及以上)及具有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完成本工程的技术能力以及充足的人力资源。(提供承诺函)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询价函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5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址:崇阳县发展大厦2408。

2.获取询价文件时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 30 分

地点:崇阳县发展大厦24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询价采购程序及评定成交标准

(一)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表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不是法人参加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价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2.报价表中报价包含本项目检测所有费用。

3.供应商应按询价单规定的格式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4.报价表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密封单独包装。

5.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其报价。

(二)投标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如对本询价文件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2.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

3.投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文件一份,报价表一份。(文件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三)供应商报价限额及工期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万元;工期:30日历天。

(四)询价采购程序及成交要求

1.确定成交方式:按满足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一、第二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报价按总价计算。

2.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共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3.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合同由成交单位和招标单位按规定要求签订。

4.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5.收到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

六、项目要求及内容

复核内容:

1.项目区域:天城镇寺前村、沙坪镇东关村、沙坪村、泉湖村、古城村和石城镇白骡村,共3个乡镇6个行政村。

2.项目面积:项目区总面积为1万亩。

3.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126.46万元。

复核要求:

1.检测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所有检测项目的取样,检测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在现场完成。

3.测量核对项目区所有工程单体数量和长度。

4.统计施工标段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并出具工程量统计表。

5.按时提交工程复核成果报告并对复核结果作出评判。

6.按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6号文件开展工程复核工作。

公告媒介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官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崇阳县发展大厦24楼

 联 系 人:黄敏辉

   电       话:15872819362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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