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CHONG YANG XIAN NONG YE NONG CUN JU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特聘农技人员和动物防疫专员的遴选公告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9/20 0:00:00 浏览次数:8次 上载人员:程海英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崇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特聘农技人员共5名,其中特聘农技员3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类别及范围

(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

崇阳县辖区内,现有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特聘农技员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为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为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和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以钱养事”防疫专员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的,不得重复领取“以钱养事”资金。

二、遴选条件

(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

1.示范场所所属单位应正式注册,场所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

2.示范场所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

3.示范场所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4.示范场所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二)特聘农技员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1、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6、男性年龄在6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志于农业农村公益服务,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填写对应申报表(附件1、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10月9日(工作日)前报送至崇阳县行政审批股,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实地核查,确定拟入选名单。

3、公示公告:拟入选名单在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选对象并签订服务协议。

4、动态管理:对入选的试验示范场所、特聘农技员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四、申报材料

(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

1.填写《崇阳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请表》。

2.制定示范场所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详细,明确示范任务、主推技术及资金预算等。(方案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个方面:企业基本情况、示范场所地点、具体工作举措)。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生产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

(二)特聘农技员

1、《崇阳县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相关荣誉证书、推荐材料。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个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项目诚信档案。

2、入选对象须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按时完成试验示范、技术服务等任务,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3、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审批股(科技教育与法规股)

联 系 人:谷俊凤      

联系电话:0715-3083075

附件1:崇阳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审批表

/Upload/202609/20260928153731_09116.docx

附件2:农业科技示范场所评分细则

/Upload/202609/20260928153748_42068.docx

附件3: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Upload/202609/20260928153804_23485.docx

附件4:特聘农技人员遴选评分表

/Upload/202609/20260928153818_52298.xlsx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