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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 的规定

上载日期:2025/4/23 9:31:35 来源: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农业投入品是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正确科学地管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

一、农药管理与使用

1.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减少农药使用量。

2.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3.科学安全用药,以高效低毒生物药剂为主,不得购买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危险品和高剧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4.不得超范围和超量使用农、兽、渔药。

5.要按照用药说明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休药期)期施药,防止污染农产品。使用农、兽、渔药后,要执行和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规定。

6.购买的农药必须有购买和使用明细记录,建立进出库档案。

7.购买和使用农药应如实填写在“农产品生产记录簿”,购买或使用人需签名并附上相关原始购买凭证,保证可溯源。

二、肥料管理与使用

1.肥料的使用坚持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因土因作物合理施肥,采用科学施肥技术,提高肥料的利用率。

2.禁止使用肥料,包括城市垃圾、污泥、工业废墟以及未经无公害处理的畜禽粪便,未经登记的肥料。

3.购买和使用肥料应如实填写在“农产品生产记录簿”,购买或使用人需签名并附上相关原始购买凭证,保证可溯源。

三、其它投入品的管理

农用膜等其它投入品和废旧农资包装物,使用后要及时回收,确保产地环境不受到污染。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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