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1年6月21日,接群众举报,崇阳县高枧乡居民黄某有电捕鱼嫌疑。我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后,立即前往了解情况,通过对涉案人员的询问,当事人承认今年5月份和6月份有电捕鱼行为。
在涉案人员黄某家中,执法人员搜查到了电瓶、网兜等电鱼工具。
经过详细询问,黄某承认自己在5月电了1斤多鱼;六月上旬,电了共13条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崇阳县农业农村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电捕鱼设备。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即使是在自己承包的水库、鱼塘里,用电鱼方法捕鱼、赶鱼,也是违法的。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捕鱼危害
对鱼:
直接危害:电极所到之处,大量的鱼——不论大鱼小鱼还是鱼全部被电死,从而造成渔业资源的进一步严重破坏。
间接危害:虽然有时候鱼没被电死只被电晕,但是电流会对其性腺造成破坏,从而导致其不育,不能进行繁殖活动,或者会造成基因突变,使后代畸形、病变的概率加大,对渔业资源是一种严重的破坏;另外电捕鱼还会对鱼的食物,一些河流中栖息的无脊椎动物造成严重伤害,使鱼的生物饵料减少,间接影响渔业资源的恢复。
对人:
由于电鱼器采用高压电捕鱼,对人也有极大的伤害。有时候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电鱼器漏电,会把电鱼人自己电死。这种事情在使用电鱼器的人群中时有发生。
对环境:
电鱼器电死的大量鱼及其他生物,只有很少数被电鱼人带走,大部分尸体还是沉到水底,逐渐腐败变质,影响河流水质。
链接
在河里电捕鱼大家都知道是违法行为,那么在自家鱼塘电捕鱼合法吗?
2020年1 月 5 日中午 1 时许,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盐城响水县公安局大有派出所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响水县大有镇淮河村一处鱼塘附近。" 只见一个 5 亩左右的池塘边有近百名群众在围观。" 民警发现还有三条装有发电机的铁皮小船,里面有电瓶及麻鱼器,5 名村民正在鱼塘里电鱼,岸上堆满了捕获的鱼,达上千斤。
" 我们在自己的鱼塘里电鱼违法吗?" 面对执法人员,这些电鱼人员感到一脸茫然,认为在自家门前鱼塘电鱼合理合法。随后,执法人员亮出执法证,责令电鱼人员立即停止电鱼活动,关闭电源上岸调查处理,没收电捕工具,将 5 名非法从事电捕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了解,淮河村的这片 5 亩鱼塘归村里 50 户村民集体所有,里面自然生长的杂鱼每两年捕一次,多则四五千斤。" 临近春节,我们商量将鱼塘里的鱼捕一下,大家分点鱼乐呵乐呵。" 为了省钱省事,村民找来平时农田打水用的发电机、电瓶等工具,搞起了非法电力捕鱼。
" 幸亏有人发现早,及时举报,我们第一时间赶到制止,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能图省事将安全和法律抛在脑后。" 执法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国家《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所以无论是在河里,还是自家鱼塘,电鱼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