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崇阳农业网!
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上载日期:2021/12/27 15:04:53 来源: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为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现结合年度重点普法学法要求和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制订《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党内法规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基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反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行政处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三)业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

(二)广大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普法目标

(一)通过普法学习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自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为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通过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切实保护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执法环境优化,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普法要求

请各股室(单位)高度重视,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未列入清单的股室(单位)也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五、普法清单

/upload/202112/20211227150732_8160.docx


申明:本站新闻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网站主办单位:崇阳县人民政府    地址: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26楼    邮政编码:437521   
联系电话:0715-3395504    举报邮箱:rjgcyn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