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86号)要求,2025年下达我县财政衔接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550万元,现将实施方案及分配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3日
监督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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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715-3395228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15-3395504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6日
崇阳县2025年度扶持发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鄂农函〔2024〕39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动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整体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农村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立足崇阳县情,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优先选择党组织凝聚力强、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的村,适度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及巩固脱贫任务重的村倾斜。2019年至2024年期间已获得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支持的村不再纳入此次扶持范围。
2025年统筹中央、省、县财政衔接资金,按每个扶持村6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按照每村50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县级每村配套10万元。所有拨付资金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提示》《衔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等规定使用,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以增加村级综合经济实力为目标,认真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崇阳农村经济社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建立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后盾。
二、扶持对象
(一)扶持村名单
肖岭乡台山村、沙坪镇进口村、石城镇荻洲村、桂花泉镇双港村、青山镇塘桥村、青山镇城万村、天城镇谢家坳村、白霓镇余耕村、路口镇桥边村、港口乡小东港村、金塘镇金塘村共11个村。
(二)基本情况
1.肖岭乡台山村现有耕地面积6492亩,林地面积16000亩。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5.12万元,小(一)型水库一座,农田灌溉用水塘280余口,集体资产合计359万元,其中包括蟹形小学、桃花小学、台山小学及村委会办公楼等。2025年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发展中药材经济,其中拓展林下种植黄精面积100亩,大田种植黄精40亩,村集体经济预计年均增收5万元左右,用于村集体经济建设,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就业30人。
2.沙坪镇进口村现有耕地面积2476亩,小二型水库3座,新建1800平方米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利用荒芜土地新建村级集体经济基地岭上人家农庄,有精养鱼池50亩,大棚蔬菜10亩,种植中药材250余亩,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年增收10万余元。2025年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用于生态农庄附近建设蔬菜大棚40个种植季节性蔬菜,年产量预计可达20万斤,村集体经济预计年均增收3万元左右,用于村集体经济建设,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就业76人。
3.石城镇荻洲村现有耕地面积5789亩,中药材白芨基地100亩,新村级阵地、荻洲小学、老村委会办公楼。集体经济收入10.1万元主要来源产业流转。崇阳普进种养专业合作社,带动村民16人,务工人均增收1200元。2025年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通过荻洲村中药材白芨基地建设,土地集中流转50亩,自主建设经营,发展白芨标准化种植,村集体经济预计年均增收3万元左右,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就业56人。
4.桂花泉镇双港村版图面积1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42亩,林地面积19480亩,1处村级办公阵地、1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林下黄精520亩,白芨、黄精100亩,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余元,主要来源于光伏发电、扶贫车间分红、黄精种植及鱼塘租金。2025年计划投资21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村自筹资金150万元,新建楠竹竹笋加工厂,预期收益20年,3万元/年。用于村集体经济建设,2025年预计村集体经济可达13万元以上,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就业465人。
5.青山镇塘桥村村域面积3.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76亩,鱼塘养殖基地118亩,水田面积1870亩,山地面积700亩,主要农作物为水稻核油菜,是典型的农业发展村。2021年新建村级办公阵地400平方米,2022年发展中药材基地种植黄精白芨等103亩,村级扶贫车间620平方米,村级文化广场2100平方米,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余元。2025年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通过塘桥村墙下洲艾草基地建设,在土地集中流转基础上,自主建设经营,发展艾草标准化种植,带动艾草人工化栽培,增强市场供应,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民医疗保健的需求。项目投产后,一是带动村民就近务工,提供了可持续增收的就业机会;二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改善了村集体经济环境;三是提供可持续发展增收的产业项目,同时保障了较好的生态效益,预计到2025年为村集体增加经济收入5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60余户,户年增收3万元以上。
6.青山镇城万村位于青山镇北边,版图面积9.6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799亩,林地面积300余亩,1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处城万小学、1处中药材基地100亩,现有新型经营主体崇阳县绿田蔬菜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小溪源家庭农场、崇阳县升前家庭农场,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4万元。2025年计划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村自筹资金20万元,新建中药材60亩,预计收益十年,且年均增收10万元左,所有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就业40人。
7.天城镇谢家坳村耕地面积2130亩,其中水田1350亩。2024年通过入股分红、场地出租、土方转让等形式,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2.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约2.9万元。谢家坳村现有一万平米的建设用地可利用。2025年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自建钢结构厂房1500㎡用于农业经营出租,项目建成村集体经济预计年均增收5万元左右,收益70%用于村集体经济壮大再发展,30%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8.白霓镇余耕村现有耕地面积2050亩(其中水田1600亩,旱地410亩),林地1100亩,主要经济作物有水稻、蔬菜等,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余耕小学,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2025年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厂钢架结构建设,主要发展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为闲置村民提供就业岗位,预计村集体经济年增收5万元收入,实现村集体与村民双赢,集体经济收益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壮大再发展,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就业465人。
9.路口镇桥边村国土版图面积13.4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033亩,其中水田1137亩,旱地896亩,林业林地面积16136亩,其中天然林5727.8亩,公益林221亩,红石水库库容量243.18万立方米,1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处桥边小学,1处中药材基地103亩,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1万元。2025年计划在叶家窝养殖场投资130万,其中社会经营主体叶家窝养殖场投资65万元,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村级自筹资金5万元进行投资。新建一栋1400平方规模厂房,叶家窝养殖场手续完备,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各项指标符合标准。项目建成后,预计2025年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增收4万元,2026年稳步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增收8万元。2026年之后每年稳步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增收8万至10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30余户,
10.港口乡小东港村现有耕地面积3100余亩(水田面积1350亩),全村林地面积3.5万亩,其中楠竹面积5800亩,集体经济来源稻鱼共养基地,集镇卫生费、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协调费、房屋租金年收入10万元;张家坪林场1000亩、小东港村林场1209亩、司康林场375亩;稻鱼共养基地100亩,中药材基地100亩,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2025年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用于樱花小镇竹制品加工厂房建设出租,配套建设生产车间厂房2400㎡,预计收益15年,集体经济收入13万元/年;预计2026年厂房出租经营,村集体经济增收达到15万元,带动农户310人。
11.金塘镇金塘村现有耕地面积1034亩(水田691亩、旱地343亩),山林面积45000亩,茶产业基地20亩,甜茶基地10亩,1处党群服务中心,4处中药材黄精基地共计100亩,2024年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2025年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通过新建农产品加工包装厂450m³,项目建成后,2025年为村集体经济预收入2万元,2026年为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3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到2027年形成为村集体持续年增收5万元的产业链,收益用于村集体经济壮大再发展,带动50余村民就业。
(三)目标任务
申报的11个村中有2个村2024年村级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根据各村“湖北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申报书”,依托“竹、茶、药、猪”四大产业,全面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将农村集体经济打造成为推动崇阳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泉,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群众就业致富。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1月15日前)。深入镇村开展多层次调研、摸清各村集体经济现状、理清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2月17日—5月17日)。根据上级部门批复,认真抓好项目实施,与乡镇村签订工作责任状,三部门联合加强项目工程的进度与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确保项目如期投产,确保项目发挥效益的最大化。对工作不力,造成负面清单或负面影响的村,由乡镇约谈村主职干部,情况严重的交由纪检部门追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8月15日—9月15日)。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总结,评选一批示范村,树立示范典型,提炼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在省、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示范村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对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按照规定要求,积极探索和认真选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各乡镇要负责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和具体措施的落实。
2.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规划设计、申报和项目实施等环节,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策宣传,让县委、县政府的扶持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干群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大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好做法、好典型;要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4.强化绩效考核。根据项目特点和预期效益,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将村集体经济增收额度、带动就业人数、产业发展规模等作为指标。定期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件:崇阳县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相关情况表/upload/202506/20250604090023_1220.xlsx
中共崇阳县委组织部 崇阳县财政局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