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阳县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特色模式县项目实施主体的申请,经农业农村局专班核查组织审核后,遴选确定了崇阳县绿森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5家单位为我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现将其结果公示如下:
一、实施主体:崇阳县绿森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大堰山家庭养殖农场、崇阳县同中生态养殖合作社、崇阳县毕斗通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启程养殖家庭农场、崇阳县亮娜家庭种植农场、崇阳县俊利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秋农家庭农场、崇阳县能之达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崇阳县华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崇阳县瑞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崇阳县羿加羿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兴茂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明刚种植专业合作社、崇阳县为民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崇阳县江维种植专业合作社、崇阳县蕲艾种植专业合作社、湖北犇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祝家冲特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好农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军凤农机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崇阳县台桥众发农机专业合作社、崇阳县东来种植家庭农场、崇阳县鹏泽种植家庭农场。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1月26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崇阳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电话0715-3395504,逾期不再受理。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