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崇阳县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信用建设步伐,以信用信息平台运用、信用信息记录依法依规共享和应用为基础,以农资和农产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积极开展分类分级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建设水平,主体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农业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动全县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建立信用档案,推进建立“黑名单”。全面采集并依法公开全县范围内种植业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信用信息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分类监管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开展事前信用承诺。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及农资领域的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实行质量安全信用承诺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诚信,强化自律意识。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等规定,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指导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落实生产记录档案、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三是加强事中信用监管。以涉企信息归集为基础,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联动协同,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抽查频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最大程度消除监管隐患。通过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了问题发现比例,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