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21〕4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4〕62号)精神,为做好崇阳县2024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2024年度崇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服务内容主要为机耕作业,机插秧作业,无人机飞防、飞播,机收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数量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服务公司等。
遴选数量:崇阳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不低于10个(对于已在名录库的主体直接确定为实施主体),同一环节服务主体不得少于3个。
二、遴选资格要求
(一)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取得拖拉机驾驶资格证1年以上,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服务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拥有可提供相应服务的机具:如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等且加装北斗高精度农机专用终端;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能力;
5.相应服务机械购置了农机互助保险或其他商业险;
6.同意在我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等;
5.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遴选
由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我局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遴选结果
经专家遴选评审后,评审结果在我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发放通知。
四、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7日(法定工作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五、报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发展大厦25楼2508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涵 联系电话:17771519037
附件:1.2024年崇阳县农业农村局社会化服务遴选标准
2.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书
3.专家评审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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