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方案》(〔2023〕11号)和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咸宁市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咸农发〔2024〕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本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主体,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项目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目标
扎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种大豆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国家粮油安全,在大豆和玉米种植区域,通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破解耕地资源制约,推动玉米大豆兼容协调发展,确保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增收一季大豆的目标。我县本年度任务面积0.7万亩。
(二)技术要求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主要模式为:“2行玉米:4行大豆”和“4行玉米:6行大豆”种植模式。玉米、大豆要沿南北方向播种,东西方向播种影响大豆生长。2行玉米:4行大豆”模式:单元宽度2.6米,大豆行距30厘米,种植4行,大豆与玉米间距65厘米,玉米行距40厘米,种植2行;“4行玉米:6行大豆”模式:单元宽度4.8米,大豆行距36厘米,种植6行,大豆与玉米间距60厘米,玉米行距60厘米,种植4行。
二、申报条件
1. 具备一定规模的种植面积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组织等。
2. 应当连片种植100亩以上。
3. 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三、补助标准
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种植要求实施的主体给予一定的物化补贴。
四、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员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种植地块核查,任务面积完成后将不再接受申报。
五、申报材料
1. 2024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1)
2. 2024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主体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3.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实施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补助的,县农业农村局将该主体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再受理该主体其他项目申报的申请。
六、截止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根据自愿原则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事宜。申报对象需将申报材料交至崇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崇阳县发展大厦2508,联系人:宁涵(17771519037))
附件:
1. 2024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主体申报表
2. 2024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主体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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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