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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公布

上载日期:2023/12/15 10:42:44 来源: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自4月份全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崇阳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迅速动员、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周密部署、严格督导,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1、迅速动员部署。4月21日县纪委召开动员会后,4月23日,县委农办组织相关单位,就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由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随即投入相关工作。

2、制订周密方案。动员会召开之后,我办出台了《2023年崇阳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崇阳县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两个工作方案。按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3、机构升格,标准拔高。6月份崇阳县被中纪委确定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县后,县委坚持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提级升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亲自担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7名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28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12个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农办转隶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农办主任改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形成县委统一部署、纪委协调督办、职能部门牵头负责、乡镇同步参与,“一体谋划、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结合中纪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县工作要求,梳理出需重点整治的10个方面问题,印发《崇阳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崇乡振治组1号),行成专项整治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每个方面问题都明确了牵头县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

二、 工作推进情况

1、专题学习情况。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有序开展整治工作,根据本单位出台的实施方案,查找本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组织学习累计73次,组织学习人数总计800多人。

2、自查自纠情况。针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个成员单位776人开展自查自纠,共计发现10个单位46个问题,其中帮扶类问题6个,项目类问题22个,资金类问题12个,政务服务类问题4个,其他类问题2个。其中,通过起底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2条(教育局1条,人社局3条,农业农村局通过大数据比对排查出8条)。截至目前,46个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收回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61.44元,追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71205.56元;县人社局追缴农村低保待遇16645.5元,城市低保待遇7455元,残疾人两补6010元。

3、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为畅通群众反馈渠道,4月20日在崇阳县农业农村网发布了《关于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各成员单位均设立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信箱。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3个,其中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转办投诉举报1件,县水利局接受投诉举报事情1件,县发改局接受投诉举报事情1件,均已办结。

4、问题线索移送情况。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8条,涉及人数15人。

5、督导检查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了4期工作督查。第一期是县委农办组织专班工作人员对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动员部署、问题摸排情况全覆盖督查;第二期是县委农办联合县纪委派出第一纪检组,对问题零报告的单位开展自查督办;第三期是县委农办联合县纪委党风政风督查室,对重点风险单位开展督查。第四期由县纪委派出第一纪检组牵头对镇村两级进行整改回头看督查。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了4期工作督查。其中5月8日至10日重点督查动员部署、摸排问题情况;6月5日至7日重点督查已报问题的整改落实、台账建立情况。于7月6日对县直单位,7月11日至13 日对各乡镇开展了第三轮督查。8月11日至17日对各乡镇开展了整改回头看督查。

6、宣传报道情况。利用电视台、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5期。在政府网站、微信客户端报道12次。已发布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简报5期。

7、制度建设情况。各成员单位均已按照《崇阳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新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三张清单,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16条,其中新建制度10条,修改完善制度4条。

三、主要做法

1、扎实推进“崇阳十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崇阳实际,推出了乡村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崇阳十条”,上报省市,并获得肯定。一是紧扣重点,明晰“十条”任务。就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我县进一步细化,梳理出十项整治重点。即扶贫项目产权不明,资产流失;项目上马盲目决策,脱离实际;惠农补贴骗取套取,违规发放;行政服务玩忽职守,口大气粗;集体资产管护不力,监守自盗;考核检查变形走样,过度留痕;粮食购销贪污腐败,跑冒滴漏;农村耕地违规占用,违建豪宅;工程建设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黑恶横行。二是县办抓总,常委牵头。我县专项整治由县委办公室总协调,十项重点均由县委常委牵头,并且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齐头并进。三是统筹推进,标本兼治。通过及时宣传动员,广泛收集线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督查检查,开展专场问政,健全监督体系,以推动各类问题标本兼治。

2、创新“桃溪”帮办问题收集法。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创立政务服务“桃溪”帮办品牌,建设县乡两级“桃溪”帮办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找准查实问题,创新自查机制,多管齐开、广集民意。一是通过各进驻单位窗口,向办事群众发放问卷、直接咨询等方式征集问题进行自查。二是通过12345公共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和乡镇便民服务“群众评”等平台收集群众的意见。三是通过政务督查室、“办不成事”投诉受理处理室,接待群众举报投诉收集问题。四是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12个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开展实时监控检查。五是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开展暗访工作。

3、以清廉崇阳建设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年来,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清廉崇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相继成立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社区、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等8个清廉载体建设工作专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约束、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贯通起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把惩治的威慑力与制度的约束力、政策的感召力、文化的影响力叠加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结合“一下三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重心下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聚焦“微官”“微权”“微腐”,详细列出9大整治项目和责任分工,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压紧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采用“室组联动”模式,整合“1个党风室+6个纪检监察室+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力量,让精准监督与强力问责双管齐下,亮剑“微腐败”,确保监督触角延伸到乡镇村组等基层“神经末梢”,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崇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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