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崇阳县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18号)文件要求,形成2023年度提前批崇阳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项目表,现将审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5-3395504
附件: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upload/202312/20231205165928_7120.xlsx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