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按照《崇阳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实施方案》(崇农文[2021]48号)工作要求,拟将以下190户认定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示范户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3日
联系电话:0715-33955504。
附件:崇阳县农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花名册/upload/202207/20220727152235_8900.xlsx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