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阳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关于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等的批复 》(崇政函〔2020〕31号),撤销崇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崇阳县原种场。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21年9月1日起90日内向崇阳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