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特聘农技员和动物防疫专员
考核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崇阳县特聘农技员和动物防疫专员的年度考核。
第二条 所有特聘农技员和动物防疫专员都必须参加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采取考评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全面负责特聘农技员的考核工作, 畜牧兽医股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由综合考评、服务对象直评(通过调查问卷)二部分组成,单项分值分别为100分,总分=(综合考评得分+服务对象直评得分)÷2。
第五条 综合考评主要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重点把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工作的实绩、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六条 服务对象直评主要是由服务对象对其服务的满意度进行测评。一般需对10个以上服务对象问卷调查进行测评。
第七条、特聘农技员和动物防疫专员对服务对象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进行技术培训讲解不少于20次、技术指导服务不少于30次、提供产品销售服务信息不少于15条,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为考核指标。
第八条 特聘农技员和动物防疫专员每人每年要办一个示范点,带动10户贫困户掌握一项农业实用先进技术,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要为畜禽养殖场提供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专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为有效解决非州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提供有效解决措施。
第九条 每位特聘农技员和动物防疫专员每月要记录服务日志,并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发布服务日专,展示工作成效。每月及时向科教股提供服务动态图片及日志,报送特聘农技员工作总结。
第十条 特聘农技员和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0-90分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