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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制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上载日期:2019/12/31 0:00:00 来源: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2次,并严格按照普法办要求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019年应考人数30人,无人缺考,平均分数均达到90分以上。

(二)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培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原来集中培训的方式,改为由行政执法人员自行登录学法用法平台进行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今年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完成通过该系统完成执法学习、培训任务。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10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我局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项有162项、行政许可有22项、行政强制有16项、行政检查有14项、行政确认有3项、行政给付有2项、行政职权其他类有28项、公共服务类有15项,大项共计263项,小项共计371项。截至目前,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各类证件151件,其中:农药经营许可证16件、种子经营许可证9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7件、兽药经营许可证1件、农机行驶证61件、农机驾驶证47件。

(二)“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制定本部门“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实现“双记录一公开”,抽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通过政务网对外公示。

(三)全方位加强农业市场监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余次,发放资料30000余份。开展突击检查32次,零点行动11次,联合执法行动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80家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5家次,收缴假劣兽药158盒,收缴并销毁违禁捕捞网具数十条,取缔迷魂阵2部、缴获电捕鱼设备30多台套。同时,在禁渔区沿湖库各渔村及码头张贴禁渔通告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宣传海报各50多张,拉设宣传横幅、牌匾30多处,发放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面向全县发布禁渔通告,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禁渔通告达一个月,强势渲染禁渔氛围。种子、肥料、农药共抽样270个,经过检测没有不合格产品。调解纠纷11起,为农民朋友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现行相关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四、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采用合同制的形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履职情况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

(三)加强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管理,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合同审查、备案以及重大合同向上一级法制部门报备工作。

五、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报备工作。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及时按照规定要求向县法制办进行报备。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我县农业执法大队配备有执法记录仪4台、数码相机2台、摄像机1台及录音笔等,执法过程中充分有效使用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行政执法公开。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我县石城镇查处了2起违规经营劣质农药案件并进行了处罚,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处罚金额4500余元。在审批窗口、执法大队等办公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等信息。

(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答辩材料,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本年度,没有行政相对人就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我局提出的行政诉讼。

六、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开展案卷评查。今年共开展案卷评查活动2次,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重点,精选案例材料,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案例研讨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参加县法制办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自觉接受法制监督。

(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今年我局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增量和存量的自查、排查,同时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规范我局在涉及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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