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咸财农发〔2025〕7号)文件要求,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并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批复《2025年度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现按照《崇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崇阳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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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度市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upload/202510/20251013171644_1820.xlsx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