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牵头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负责全县农业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起草,组织农业各产业地方性法规的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培育和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做好农村专合组织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管理和队伍建设,参与农产品流通环节有关协调工作。
工会纪检监察妇工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